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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机制”初见成效 河北资管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时间:2020-09-16 浏览量:16892 字号选择: 分享到:

作为“双百行动”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双国家级试点”单位,河北资管在公司《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从2020年起,公司将按照“抓紧强机制、持续引资本、整合新平台”的工作思路,用三年时间,完成“三步走”工作目标。2020年正是河北资管“抓紧强机制”之年,今年以来,公司以增资工作为契机,科学修订企业章程,着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综合竞争力。近日,修订后的《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签署完毕,公司章程是企业制度体系的核心,在企业治理中发挥基础作用,新版《公司章程》的签署,为河北资管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为更好地发挥河北资管的平台作用,2019年,河北省国资委批准公司引入5家委属企业和原股东单位开展增资扩股,公司股东权益规模由10亿元增加至30亿元。通过增资,河北资管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股东协同效应、市场竞争能力实现换挡提速。为加快推动增资后续各项工作,同时,总结改革经验,推进法人治理体系市场化改革,河北资管启动了《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章程修订过程中,河北资管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做好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和河北省国资委《关于转发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和“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混改总体要求,结合公司作为省国资委一级监管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实际,对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权边界作了重新梳理和界定。

党委会方面,在按要求将公司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改革实际,通过对党委职权的细化,进一步突出了公司党委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强化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强化公司党委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强化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将党建工作全面融入公司治理。

股东会方面,股东会职权由11项增至15项,增加了批准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案;批准超额度关联交易;批准国企改革方案以及对财务决算进行审计等职权。

董事会方面,董事会职权由18项增至29项,增加了批准长期权益性投资,子公司产权管理,批准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法律合规体系建设方案等职权。

监事会方面,监事会职权由8项增至9项,增加了对公司章程修订提出意见建议的职权。

经理层方面,结合公司职业经理人改革推进情况,将总经理职权由10项增至22项,增加了拟定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长期权益性投资方案、融资方案、大额固定资产投资方案、关联交易方案以及拟定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等职权。

通过对各决策主体职权的细化,进一步优化了运行机制,努力构建权责对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体系。

以新版《公司章程》为基础,河北资管还同步开展了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等制度修订工作,并编制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为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河北资管党委还制定了《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公司党委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关于推动党的建设与公司改革发展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新版《公司章程》的签署和一系列制度的制定,标志着河北资管“强机制”工作初见成效,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河北资管将按照“三步走”工作思路,2021年在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和运营机制基础上,切实发挥公司治理对股权价值提升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力争到2022年将河北资管打造成为以主动资产管理为核心竞争力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发挥更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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