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涉县开发区鹏程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等17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债权合计金额21,533.27 万元,本金余额 8,573.76 万元,利息余额12,914.59 万元,代垫费用44.92 万元,因四舍五入产生的差额忽略不计。该17户债权的债务人及抵押物位于唐山市、邯郸市、邢台市、石家庄市、沧州市、衡水市。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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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债权基本信息表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