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隆晨诺鑫易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截至2025年1月21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7581.77万元。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保定市、易县、博野等地区。该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15-5395750
电子邮件:sunchunfang@hebamc.com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6800121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zhanglei@hebamc.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4日
附件: | ||||||||
债权基本信息表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种类 | 所在地 | 币种 | 标的金额(万元) | 担保情况 | ||
本息合计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
1
| 隆晨诺鑫易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债权 | 易县 | 人民币 | 2,714.46 | 1,300.00 | 1,414.46 | 富炜以其名下位于易县西陵镇华北村的两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7020平方米和7020.95平方米)及房屋所有权(面积共计7704.97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易县星之邦建材有限公司、刘猛、赵肖月、赵子燕、富炜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
2 | 博野县信怡商贸有限公司 | 债权 | 博野 | 人民币 | 1,158.95 | 950.00 | 208.95 | 1.蔡洪义、任卫青以其名下位于博野县博兴中路的商业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土地面积为2313.88平方米;2.蔡洪义、任卫青以其名下位于博野县博陵中路路南的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房产面积为1071.18平方米;3.蔡洪义、任卫青以其名下位于博野县博陵中路路南商业大楼1-3层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房产面积共计为1632.69 平方米;4.蔡洪义、任卫青、任文成、蔡智敏、张景、刘海霞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
3 | 保定市佰仁商贸有限公司 | 债权 | 保定 | 人民币 | 1,386.18 | 1,000.00 | 386.18 | 河北浙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定市鹏霏商贸有限公司、望都龙海商贸有限公司、童永华、苏鹏、朱晓锋、袁华、何平、张立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
4 | 保定聚贵浩商贸有限公司 | 债权 | 保定 | 人民币 | 2,322.18 | 1,909.28 | 412.90 | 保定俪驰商贸有限公司、刘国华、徐静、贾绍辉、李伟、石家庄曲鸽灯饰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
合计 | 7,581.77 | 5,159.28 | 2,422.49 |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利息、罚息、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因四舍五入产生的差额忽略不计。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