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迁西县忠魁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4年12月20日,该债权总额为1,149.94万元。债务人位于唐山市,该债权由马金山提供抵押担保,由刘继忠提供保证担保,抵押物为马金山名下7处商业土地及商业房产,分别为:1.土地位于滨河家园,土地证号:迁国用(2015)第629号,用途为商业,面积为95.77㎡;房产位于迁西县城团结路213号,房产证号:迁房权证迁西字第201501125号,用途为商业,面积为221.58㎡;2.土地位于滨河家园,土地证号:迁国用(2015)第630号,用途为商业,面积为91.57㎡;房产位于迁西县城团结路215号,房产证号:迁房权证迁西字第201501131号,用途为商业,面积为217.95㎡;3.土地位于滨河家园,土地证号:迁国用(2015)第631号,用途为商业,面积为91.57㎡,房产位于迁西县城团结路217号,房产证号:迁房权证迁西字第201501127号,用途为商业,面积为217.95㎡;4.土地位于滨河家园,土地证号:迁国用(2015)第632号,用途为商业,面积为91.57㎡;房产位于迁西县城团结路219号,房产证号:迁房权证迁西字第201501126号,用途为商业,面积为217.95㎡;5.土地位于滨河家园,土地证号:迁国用(2015)第633号,用途为商业,面积为91.57㎡;房产位于迁西县城团结路221号,房产证号:迁房权证迁西字第201501128号,用途为商业,面积为217.95㎡;6.土地位于滨河家园,土地证号:迁国用(2015)第634号,用途为商业,面积为95.77㎡;房产位于迁西县城团结路225号,房产证号:迁房权证迁西字第201501130号,用途为商业,面积为221.58㎡;7.土地位于滨河家园,土地证号:迁国用(2015)第635号,用途为商业,面积为91.57㎡;房产位于迁西县城团结路223号,房产证号:迁房权证迁西字第201501129号,用途为商业,面积为217.95㎡。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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