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临城县隆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3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10月20日,债权总额为146,403,009.72元,其中债权本金117,972,582.57 元,利息(含罚息)28,430,427.15元。债务人位于石家庄、邢台地区。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资产。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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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